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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玩游戏充值4万元 游戏平台全额退款并注销其账号

北京2月3日讯 “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红星新闻报道,成都家长王女士表示,今年春节她特地预留了四五万元用于额外开支,但春节才到第六天,卡上的四万多余款却变成了几千元。查了消费记录,发现卡上的钱都转到腾讯的一个公司了。王女士儿子小林承认是在玩《穿越火线》游戏时偷偷充值了。王女士银行卡消费记录显示,从1月6日到1月26日这二十余天,小林最初一天在游戏上的消费只有几百元,到了除夕前后,每天流水达到七八千元,总共游戏消费四万余元。

1月28日,正月初七,在腾讯客服的指导下,王女士通过“腾讯未成年人家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提交了退费申请。一天后,王女士收到了四万余元的游戏退款,同时该账号被注销。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