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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继续实施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十部门发布通知,决定继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

通知明确,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通知提出,提升岗位募集质量,面向不同类型单位,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发布一批示范性岗位,增强见习吸引力。打造全国联网的见习统一服务平台,同步在各大就业服务网站推送平台链接,为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提供便利。强化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督促见习单位建立带教制度。做好后续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根据就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支持,对需要提升技能的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对见习单位提供补贴支持,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计划实施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要广泛宣传见习制度和参与渠道,扩大见习知晓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