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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获认可能源之星实验室超80家,约占全球总数四分之一

科技日报记者 华凌 通讯员 陈迪

4月28日,记者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获悉,我国获认可的能源之星实验室数量逐年增长,截至目前已有80余家,约占全球总数的四分之一。依托认可的国际互认成果,企业产品出口更加通畅,相关测试验证成本也大幅缩减。

据了解,能源之星是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共同推行的一项政府计划,旨在提高产品能效,进一步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输美的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出口额高达9501.5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能源之星认证范畴内的产品。

据介绍,我国建立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制度源自2010年的一项技术性贸易措施。当年4月,美国EPA发布通知,要求进行能源之星产品检测的实验室需要提前获得其授权的认可机构认可,出具的检测结果才能被美方接受。这给我国电子电器、计算机、家用电器、照明等能源之星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出口美国市场带来不确定性。

为破解这一不利局面,CNAS在大量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完成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制度可研性报告分析,制定与美方要求全面对接的认可规范要求,最终正式进入能源之星授权的认可机构名录。据CNAS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托认可的国际互认成果,国内实验室的检测数据直接被美方承认,不仅大大缩短了产品备案周期,还大幅节约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测试验证成本。

随着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工作在我国全面开展,不少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效益。东莞华明灯具有限公司是国内一家中小型灯具生产企业,主营出口业务,每年仅在美国市场推出的新产品型号数量就超过1000个。该企业内部实验室于2013年11月获得CNAS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累计出具报告176份,涉及出货数量约200万件。相比获认可之前,企业产品认证周期缩短3至4周,完成研发后产品得以更快投入市场;企业研发测试费用也大幅减少,单份检测报告就可节省检测费用约1万元。

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制度不仅推动本土品牌“走出去”,还优化了营商环境,让外资机构顺利“走进来”。据了解,我国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制度建立后,大量外资在华实验室积极申请并获得认可资格。据CNAS统计,在已获CNAS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中,外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有20家,约占总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