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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财政收入由负转正 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4月18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41亿元,同比增长0.5%,累计增幅比1-2月提高1.7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15亿元,同比增长6.8%。

财政收入向好恢复的态势能否延续?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还会有哪些举措?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财政收入实现由负转正、有望继续回稳

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薛虓乾介绍,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5%,累计增幅比1-2月提高1.7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影响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的特殊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部分2021年末收入在去年初入库,抬高基数,拉低今年收入增幅。二是去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在今年入库和部分税收错期入库,拉高今年收入增幅。扣除上述特殊因素影响后,一季度收入增长3%,1、2、3月份全国收入分别增长1%、4%、6%,财政收入呈回稳向上态势。

从地方收入看,一季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各地收入增幅呈普遍回升态势。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4.3%、5.8%、5.3%、9%,累计增幅分别比1-2月回升2.9个、2.8个、2.9个、6.1个百分点。

从收入后期走势看,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将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基本支撑,财政收入有望继续回稳向上。二季度,因去年同期留抵退税集中退付、基数偏低,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将保持较高水平。下半年,随着去年同期留抵退税产生的低基数因素逐步消退,财政收入增幅会相应回落。

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薛虓乾介绍,财政支出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8%,基本民生、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科技攻关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6%,教育支出增长4.1%,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2.2%,农林水支出增长10.9%,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4%,住房保障支出增长9%。

在支持基层“三保”方面,2023年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8.7%,为落实好基层“三保”提供财力支撑。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大伟指出,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基层财政运行,不断推动财力下沉,督促地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基层“三保”保障,促进地方财政平稳运行。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基层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地方财政运行的监测,推动建立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1.2万亿元

——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

——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稳就业。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介绍,今年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1月份,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了3项涉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延续了2项涉及资本市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3月份,按照国务院第2次常务会议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延续和优化调整了2022年底和2023年3、4月份到期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负担约1.2万亿元。”魏岩表示,在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支持保就业、保民生和防风险等方面的延续和优化税费优惠政策,保持了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了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既对助企纾困、稳定宏观经济有一定支持力度,又考虑了财政可持续,并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助力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