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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以“五个迅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接续安排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今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到期税费优惠政策接续安排,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因时应势的科学谋划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对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税务部门前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和专家的意见,认真开展测算,研究提出政策延续和优化完善的建议。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之后,税务总局研究推出“五个迅速”的落实工作行动安排:

一是迅速出台配套征管文件。及时配合财政部制发相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并同步制发了有关税费政策征管方面的公告,明确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要求。

二是迅速细化政策执行口径。在广泛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之上,已于3月29日发布了有关政策的即问即答口径,努力提高税费政策的确定性和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三是迅速升级征管信息系统。为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在前期预备工作的基础之上,抓紧时间完成税务征管信息系统升级上线,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缴费人即可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办理相关税费优惠。

四是迅速优化操作办理功能。精简和改造税费办理流程,及时调整和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办理事项提示提醒、数据自动预填服务,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更快更便捷地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快享。

五是迅速开展政策推送辅导。不断优化政策宣传方式,从4月1日开始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广泛利用新闻宣传和网络媒介加强政策宣介。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点对点开展政策辅导,争取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梳理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继续问计问需纳税人缴费人,专门针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一批便利化办税缴费举措,给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王道树介绍,税务总局将持续健全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统计核算体系,持续深化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效应评估,进一步研究提出优化政策的建议,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