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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宁:鼓励文艺院团建立收益分配机制 助力线上演播深入发展

当前,数字化成为恢复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越来越多的文艺演出开始积极拥抱数字化。近年来,在线上演播市场快速发展中,不少艺术表演团体正在通过直播探索数字化转型,走上线上演播“新舞台”,满足线下难以满足的服务量级、辐射范围、互动模式等新需求。

3月2日,由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指导、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主办、抖音承办的“文艺院团线上演播商业模式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在研讨会上指出,应该鼓励和培养具备丰富线上演播经验的演艺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壮大人才队伍。

郑宁表示,我国文艺院团在转型过程中,切实贯彻了新发展理念,抓住互联网、数字化发展机遇,纷纷和抖音等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线上直播,解放了文艺院团的生产力,促进了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期间参评参演剧目线上演播总播放量超过3.54亿次,国家大剧院线上系列演出全网总点击量累计超过34亿次。”

此外,郑宁还指出,双效统一是文艺院团线上演播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线上演播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人。人气在,市场才在。实践表明,优秀主播对于线上演播的人气和收入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

近年来,政府、行业协会、院团、直播演艺人才、直播平台等对于线上演播行业的繁荣发展都功不可没,充分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政府出台鼓励政策,行业协会承上启下,院团培养直播演艺人才,直播演艺人才壮大了市场,直播平台提供了展示舞台。

郑宁进一步指出,目前,受制于体制机制,文艺院团尚未建立线上演播的有效收益分配机制,不利于激发演艺人员开展直播工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线上演播业态的长远发展。

谈到线上演播如何可持续发展时,郑宁提出,一是文化和旅游部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文艺院团积极开展线上演播,并要求文艺院团建立鼓励直播演艺人才的收益分配机制。开展线上演播优秀文艺院团和优秀直播演艺人才的评选,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

二是行业协会尽快制定行业标准,达成行业共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可以召集行业主要的文艺院团和直播平台尽快协商制定文艺院团和演艺人员线上演播收益分配机制,确定分成比例,从而激发演艺人员担任主播的积极性。

三是文艺院团积极探索创新,文艺院团应当激发内生动力,更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构建适合本单位实际的与线上演播相匹配的绩效分配机制,可以通过单位规章制度或者签订合同方式明确约定,为数字化渠道盈利探索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