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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15: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3年1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延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6日15:3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20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2.上述提案中,提案2为逐项表决事项,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提案1一提案10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提案11需以普通决议通过,本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4.除提案7、提案11外,上述其他提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9:00起至2023年2月6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第9层917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组《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不包括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请以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4、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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