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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现将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出现的,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除本次现金管理外,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9,3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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