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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拟定增募不超15.2亿元 股价跌0.92%

北京1月17日讯今日,宏润建设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5.40元,跌幅0.92%。

昨日,宏润建设发布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943.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宏润建设拟定增募不超15.2亿元 股价跌0.92%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进行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30,75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前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宏润建设表示,该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为了响应全球能源结构化转型,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顺应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基于公司原有的产业结构向上下游进行拓展,有助于增强公司光伏板块的竞争力,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一方面能够补充公司的项目营运资金,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保障公司项目工期如期进行及顺利交付,从而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另一方面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开拓和新项目的实施,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宏润建设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2022年三季度报告。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2,721,719.72元,同比减少2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777,135.05元,同比减少12.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731,594.89元,同比减少13.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0,505,686.79元,同比增长16.49%。

去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5,412,229.65元,同比减少47.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59,254.28元,同比减少18.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429,717.72元,同比减少24.52%。

宏润建设拟定增募不超15.2亿元 股价跌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