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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仍有差距。其中,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设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要建更要管,必须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队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以来,部分地区人居环境管护工作要么群众发动不充分,要么群众参与渠道不畅,致使管护队伍中农民占比偏低,导致管护工作与农民实际需求脱钩、资源浪费等问题。加快建立长效化管护队伍,构建以农民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管护新格局势在必行。一是要做好管护宣传工作,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应借助一些新媒体手段如公众号、小视频、专题片等,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重要性开展宣传;二是要积极拓宽人才参与管护渠道。乡镇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组织领导能力,完善人才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当地人才,同时引进外来人才,主动发掘人才的关键作用;三是要加强人居环境管护专业技能培训。应采取线下线上或二者相结合等方式,定期举办管护专业技能培训活动,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学习示范村庄建立管护队伍的先进经验。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建设刚刚起步,相关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还有待加强。一是要全方位完善管护制度。围绕管护工作多个方面,尤其是明确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管护标准规范等,打好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基础;二是要系统梳理内部关系,发挥制度的整体效应。面对农村复杂的管护现状,应突出把握管护工作各项任务之间的关联性,着重强调对制度整体性、协同性要求,在相互促进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的高效进行;三是要立足实际,保障管护制度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务必要保持审慎态度,不可急功近利。要将管护制度建立与农村发展、稳定等因素结合起来,由点到面逐步推进,以农民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守好管护工作底线。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经费保障机制。随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我国农村村级组织经费紧张问题日益突出。一是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财政投入力度。在农村社会事业方面,城乡差距依然比较显著,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人居环境财政投入应继续纳入政策支持选项。二是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力量,做好经费统筹工作。有必要以村为单位,统筹利用村集体经济力量,同时不断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加快形成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农户缴费分摊机制和相关使用者付费制度,对厕所粪污清淘、垃圾处理等收取农户合理费用,适度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监督机制。当前,一些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存在重速度、轻质量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民怨工程”,必须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一是要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法制化,进一步明确政府、村组织、村民、企业等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把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快完善管护监督流程。建立村民定期上报、自查以及互查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手段,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监督管理。三是要全面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信息公开透明化,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通过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等方式,确保把民生工程做好、做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展现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