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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申购 赎回确认时间和净值披露时间的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基金申购赎回效率,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8日起调整广发安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主代码:01369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和净值披露时间。即投资者在2023年1月18日(含)起的申购、赎回申请日(T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2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同时T日(2023年1月18日(含)起)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T+2日内公布。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相应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对应的次年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2)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招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招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从2023年1月16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从2023年1月16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则10,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

(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7日暂停广发安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业务。

(2)自2023年1月18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2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20,000,000.00元,则20,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2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2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2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已自2022年11月21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请查阅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景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机构投资者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元,则1,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已自2019年11月25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请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机构投资者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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