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分享
分享好资源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实施情况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108,9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20%)的股东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上限不超过总股本的6%。

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收到国信金控及国信资本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书》,截至2023年1月7日,国信金控及国信资本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国信金控及国信资本于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国信金控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2014年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价格为5.56元/股。

国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公告的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公告至本公告日,国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0.24%,本次减持后,国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108,901股,持股比例为8.9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实施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

2023年1月8日,公司收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3,108,9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5%)的股东国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国信资本出具的《关于拟减持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国信金控及国信资本拟在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9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的名称:国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国信资本。

2.国信金控持有公司股份44,164,7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1%;国信资本持有公司股份28,944,1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国信金控持有公司股份44,164,7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1%,来源为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2014年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国信资本持有公司股份28,944,1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4%,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国信金控减持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国信资本所持公司股票减持不受上述限制,计划自主减持,减持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4%。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国信金控、国信资本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国信金控、国信资本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国信金控、国信资本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及国信金控、国信资本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进展告知书》

2.《关于拟减持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