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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遭行政监管,数亿资金被占用,律师称受损投资者可维权

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12月27日,新亚制程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电子)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给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上述事项未经新亚制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亚制程仍有6.26亿元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

新亚制程电子贸易业务以销定采的比例达98%,公司统计的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的下单间隔时间平均为2.46天,公司对所售商品的质保、退换货的服务最终由供应商提供。新亚制程按总额法确认了以销定采业务中由供应商直接送货给终端客户的贸易收入,但公司在商品采购、销售的过程中均未实际控制货物,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此外,新亚制程自成立起至2010年上市时,主要从事为电子制造业企业提供优化生产流程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制程”业务,并配套销售各类原材料。近年来,公司“制程”业务萎缩,转而以原有的供应商资源为基础,开展电子商品的代采贸易业务。2021年度,新亚制程披露的制程产品收入为22.30亿元,但其中18.84亿元为电子产品代采贸易收入,1.09亿元为胶水代采贸易收入,仅2.37亿元为自产自销的电子胶水收入,贸易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总额(23.2亿元)中的占比高达85.91%。

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未准确、完整地反映上述情况,一是未更新披露公司所处行业、业务、经营模式等的实际变化情况;二是未在“主要经营模式”的“采购、销售模式”中区分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三是未在“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成本构成”中分别披露贸易业务、生产业务的收入与成本构成。

新亚制程实际控制人、新力达集团董事长徐琦决策并安排了上述资金占用事宜,是相关违规问题的主要责任人。新亚制程实际控制人、新力达集团董事长徐琦决策并安排了上述资金占用事宜,是相关违规问题的主要责任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新力达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证券索赔的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新亚制程原控股股东长期资金占用被广东证监局出具监管措施决定,至今仍有数亿元没有归还。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2年12月26日收盘持有新亚制程的股民投资者可加入一起索赔。报名请发送股东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加入,获赔前无任何费用。管辖法院预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意向参与投资者,请关注公号 " 雷达 Finance" ( 雷助码:01 ) 进行索赔登记。

对于监管,新亚制程发布公告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积极采取措施并制订解决措施方案,尽全力争取在2023年3月31日前归还全部资金。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与掌握,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新亚制程在公告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