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分享
分享好资源

荣耀手机交货频出状况 预定者上门讨说法

前段时间,贵阳的陈先生为了买到荣耀新手机的首发产品,提前向店家缴纳了定金,可发售当天陈先生来取货时,却是一波三折。

11月25号,陈先生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的荣耀手机线下门店支付了500元定金,预定了一部价值10888元的折叠手机。“当时店员对我承诺,我在发售的当天可以一早过来排队,先到先得拿到这部手机。”陈先生说。

交了定金,满心欢喜的陈先生也安心等待11月30号取货日的到来。但就在取货前一天,店员却打电话通知陈先生,取货流程上将会有一些调整。

“由于他们的一些销售政策,要求加价600元,我才能拿到这部手机,并且晚上又告诉我,手机需要拆封才能带走,因为这部手机我是要送人的,所以我当时就非常不开心。”陈先生说。

这一系列新情况让陈先生十分气愤,于是他向荣耀手机的官方客服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该门店的店长主动联系了陈先生,并与陈先生再次确认了交付日期。

“在12月4号之前,他们能给到我想要的颜色,并且不加价,但是在12月3号店员给我发消息,说这个手机在12月4号前拿不到。”陈先生说,为了买到新手机,前前后后他耽搁了不少时间。店家一再出尔反尔,他决定终止这次交易,并希望店家能返还他两倍的定金。

“既然已经付了定金,如果你违约或者我违约,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在他们违约了,但是他们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我希望《百姓关注》能够帮帮我。”陈先生说。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和陈先生一起来到了手机店,店长表示,临时议价行为和商品缺货,也是厂家在首发式的前一天才通知到各个门店的。

门店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就与商家进行了协商,而第二次延期也因为物流管控导致商品无法按期到货,他们也很无奈。

“后来我也跟他们讲过这个问题,包括我们这边的销售人员和老板,以后有任何销售策略上的变化,应该在首次销售或者预定之前,就告诉我们所有策略,不应该在预定完或者临近销售才告诉我们,我们很难跟客户去沟通。”手机店店长称。

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同时店家也表示,以后会加强店员的管理。那么,针对陈先生所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认为“陈先生因商家告知其可以在首发当天买到手机,而因此向商家支付了定金500元,目的就是要在首发当天买到预定型号的手机,后来因为商家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将手机出售给陈先生,因此,陈先生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7条,即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要求商家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