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分享
分享好资源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hr-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78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以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6个月后的对应日(指公历月,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6个月后的对应日(指公历月,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提前公告。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依此类推。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本基金在某一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无法进入开放期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的影响因素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基金无法按时办理申购、赎回等申请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或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情形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布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安排。本基金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4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