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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45,445.5359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3,758.909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8.2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24.2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4.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1.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38.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12.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2年12月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48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12月9日(T-3日)

注1:2021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2年12月9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均值计算扣除为负数的异常值;

注3: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24.2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12.2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波动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581.56万元、31,255.41万元、42,791.71万元、15,561.31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289.30万元、5,098.54万元、2,668.90万元、-4,930.65万元。

公司在光伏新型高效电池和半导体各细分领域的产品、技术方面存在持续加强投入的需求,相关投入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如果未来由于新产品开发持续投入但未能及时实现产业转化,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户投资需求变化,以及在手订单由于生产、验收周期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转化为收入等情形,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从而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二)技术迭代及新产品开发风险

随着技术和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下游客户对薄膜沉积设备工艺路线、材料类型、技术指标等要求也不断变化,因此会对产品提出新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可满足行业技术要求的产品。

如果公司未能准确理解下游客户的产线设备及工艺技术演进需求,或者技术创新产品不能契合客户需求,如无法持续提供满足电池降本增效需求的产品、无法响应新型高效电池(TOPCon、HJT等)或半导体制造工艺制程继续提高等新的应用需求,可能导致公司设备无法满足下游生产制造商的需要,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产品验证进度及市场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片、半导体晶圆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光伏电池片的光电转换效率以及半导体器件性能,是下游客户产线的关键工艺设备。因此,客户对公司新产品的验证要求较高、验证周期较长,公司用于新型高效电池和半导体各细分领域的新产品存在验证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光伏领域,新型高效电池如TOPCon、HJT在2022年以来扩产计划加速,但因技术成熟度、投资成本等限制性因素,规模化量产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半导体领域,我国在先进制程的设备制造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国内先进产线关键设备的国产化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如果国内新型高效电池和先进制程晶圆制造产线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未来销售增长将受到限制。

(四)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27,355.57万元、34,315.42万元、40,296.81万元、57,320.6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51%、31.06%、29.70%、33.11%;发出商品分别为19,565.09万元、28,805.98万元、28,674.13万元、32,931.02万元,占期末存货的比例分别为71.52%、83.94%、71.16%、57.45%,为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发出商品的验收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要求并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仍不能排除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97%、51.89%、45.83%、34.1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市场竞争程度、技术更新换代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种类增加,不同产品的售价及成本存在一定差异,不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的结构性变化也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0号文同意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53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微导纳米”,证券代码“688147”;本公司A股股本为454,455,359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7,589,098股股票将于2022年12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12月23日

(三)股票简称:“微导纳米”,扩位简称:“微导纳米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14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54,455,359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5,445,536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7,589,098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16,866,261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5,803,673股,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全资子公司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投资”)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微导1号”)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微导2号”)(微导1号、微导2号合称为“微导纳米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其中浙商投资获配股票数量为1,817,821股,微导纳米员工战配资管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3,985,852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24.21元/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454,455,359股,发行人上市时预计市值(本次发行价格乘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10.02亿元,发行人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为42,791.71万元,符合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第(四)项的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万海盈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3,258.1624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1.18%,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2年6月30日,万海盈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万海盈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39158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万海盈投资单体的总资产为12,715.08万元,净资产为12,712.48万元;2022年1-6月万海盈投资单体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1.63万元。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组成的家族通过万海盈投资、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后60.60%的股份,同时王磊担任公司董事长、倪亚兰担任公司董事。王燕清、倪亚兰系夫妻关系,王磊系王燕清、倪亚兰之子,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万海盈投资、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分别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后51.18%、8.32%、1.11%的股份。王磊系万海盈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持有万海盈投资80.00%的财产份额;王磊系聚海盈管理的普通合伙人,持有聚海盈管理74.28%的财产份额;王燕清系德厚盈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德厚盈投资21.00%的财产份额;同时倪亚兰系万海盈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万海盈投资20.00%的财产份额;王磊系德厚盈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德厚盈投资79.00%的财产份额。

王燕清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区****,身份证号为32022219660407****,毕业于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1986年至1999年任无锡县无线电二厂设备助理工程师;2000年创立无锡先导电容器设备厂(后改名为“常州煜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2年设立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先导智能董事长、总经理。

倪亚兰女士,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区****,身份证号为32022219701107****。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2年至2011年11月,担任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助理;2011年5月至2016年1月,担任无锡嘉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卓遨前身)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上海卓遨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年2月至今,担任欣导投资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微导有限董事;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微导有限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王磊先生,199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区****,身份证号为32028319931112****,本科学历,毕业于新泽西州立大学计算机和数学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喜开理(中国)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恒云太;2018年2月至今任先导智能董事;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微导有限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聚海盈管理的普通合伙人为王磊,王磊持有聚海盈管理74.28%的财产份额;德厚盈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王燕清,王燕清、王磊分别持有德厚盈投资的21.00%、79.00%的财产份额。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4、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持有万海盈投资、聚海盈管理以及德厚盈投资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同时,公司监事樊利平通过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四期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092%股份。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均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参与微导纳米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高管核心员工资管计划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四、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聚海盈管理直接持有公司3,779.8352万股股份,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聚海盈管理合伙人共计26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聚海盈管理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具体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409,009,823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5,445,5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设立的另类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浙商投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包括微导1号、微导2号,无其他战略投资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803,67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77%,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另类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浙商投资。浙商投资为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依法设立的另类子公司。

2、跟投数量

根据《承销指引》要求,浙商投资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至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依据《承销指引》,本次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保荐机构另类子公司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浙商投资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最终获配1,817,821股,获配金额为44,009,446.41元。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微导1号、微导2号。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微导纳米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获配股数为3,985,852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77%,获配金额为96,497,476.92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微导1号

微导1号获配股数为3,489,368股,获配金额为84,477,599.28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422,38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微导1号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具体如下:

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微导1号募集资金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2)微导2号

微导2号获配股数为496,484股,获配金额12,019,877.64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60,099.39元,具体情况如下:

微导2号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具体如下:

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微导2号募集资金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三)限售期限

浙商投资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微导纳米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544.55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4.21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12.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5.89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06元(以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4.11元(以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0,023.64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47.14万元。

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二、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8,925户。

十三、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803,673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2.77%。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为26,435,788,000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421.89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690,000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422036%,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11,382,626股,放弃认购数量307,374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7,951,863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27,951,863股,放弃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浙商证券包销,浙商证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307,374股。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37979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9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包括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3394号《审阅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主要税收政策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件。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如下: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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