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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科技主营环境监测,但控股股东或早有资金退出准备​

目前,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科技)正在申请科创板IPO。我们发现,碧兴科技主要从事环境监测业务,但环境局曾发现其监测结果不准确。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投资基金,或将通过IPO、并购、回购等方式实现资金退出,同时,招股书也没有披露第一大客户对公司间接持股的信息。另外,碧兴科技子公司财务数据出现矛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或不充分。

监测结果遭环境局“打假”,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碧兴科技成立于2012年,前身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西藏必兴),实际控制人为何愿平。公司主要从事智慧环境监测业务,同时从事部分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1-6月,碧兴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950.40万元、40810.64万元、57256.30万元、22568.77万元,实现归属净利润3339.15万元、4526.13万元、7165.32万元、2244.30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碧兴科技的智慧环境监测业务主要包括水质监测、空气监测、烟气监测仪器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与运维服务,公司以自主研发为驱动力,是工信部认证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曾荣获2021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公司的智慧环境监测产品依托七项核心技术,应用于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等重点项目。截至目前,碧兴科技已获得授权95项专利,包括10项发明专利。

不过,报告期内,碧兴科技及其子公司漳州市新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新维)等在从事环境监测运营服务的过程中,遭到多次行政处罚。例如,2020年12月,省环境监察总队对漳州新维负责运维的某公司CEMS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对2#炉CEMS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校准周期不符合定期校准要求,导致超期校准期间的数据无效,经查实,漳州新维未按规定对2#炉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影响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再如,2021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漳州新维负责运维的某公司开展检查,漳州新维技术人员使用氨氮在线分析仪对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标准溶液4.56mg/L进行测试,两次测试结果分别为3.55mg/L和3.60mg/L;同时,漳州新维技术人员使用氨氮在线分析仪对污水排放口采集的水样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为0.05mg/L,而环境监测站对该水样测试结果为0.16mg/L。也就是说,漳州新维使用氨氮在线分析仪检测出的污染物浓度明显低于实际浓度,导致监测结果不真实、不准确。

除了在企业客户运维服务中受到行政处罚外,碧兴科技对政府类客户的服务质量似乎也存在瑕疵。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碧兴科技2019年和2020年的前五大客户,2022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局通报2022年第二季度区控水质自动站运维考核结果,其中指出,碧兴科技负责运维的多个站点出现不同指标的迟报和漏报现象,盲样考核不通过的站点数为7个。

与碧水源关系匪浅,第一大客户突击入股

截至本次发行前,西藏必兴持有碧兴科技33.75%股权,为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为上市公司碧水源(300070.SZ),对碧兴科技的持股比例为16.30%。

2019年至2022年1-6月,碧水源均为碧兴科技前五大客户之一。另外,上市公司振华重工(600320.SH)是碧水科技2022年1-6月第五大客户,振华重工与碧水源的控股股东均为中交集团。

其实,碧水源与碧兴科技之间的关系不止在于二者间的直接持股关系,还在于控股股东西藏必兴。西藏必兴有八名合伙人,分别为何愿平、文剑平、梁辉、碧水源、陈亦力、刘振国、陈云海、西藏碧海,出资比例分别为22.14%、22.14%、22.14%、12.62%、11.07%、7.01%、2.77%、0.11%,招股书显示,何愿平是西藏必兴的普通合伙人,也是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的委派代表,因此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人。值得注意的是,西藏必兴的其他合伙人多与碧水源有关,其中,文剑平是碧水源董事长,刘振国是碧水源副总经理,梁辉是碧水源子公司董事,陈亦力是碧水源子公司经理。而且,何愿平也曾在碧水源任职多年。

2017年11月,碧水源发布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即碧水源与时任董事、高管共同出资设立西藏必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碧水源在公告中披露称,基金存续期为8年,该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执行事务合伙人将通过IPO、并购、回购等方式实现资金退出。按照这个说法,西藏必兴是否打算在不久的将来退出碧兴科技以实现投资收益,而非以长期持有为目的?这是否可能导致碧兴科技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星环境)是碧兴科技2022年1-6月第一大客户,但招股书没有披露的是,水星环境是上市公司首创环保(600008.SH)的子公司,而首创环保是碧兴科技的间接股东,且持股比例还不低。

2020年7月,碧水科技新增588.89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丰图汇烝)认缴,截至本次发行前,丰图汇烝持有碧水科技10%股份,为第三大股东。丰图汇烝是绿色低碳基金投资碧水科技的特殊目的载体,碧水科技是丰图汇烝的唯一对外投资。工商信息显示,绿色低碳基金持有丰图汇烝88.88%股权,股权穿透后,首创环保持有绿色低碳基金44.44%出资比例,是绿色低碳基金的主要合伙人之一。

而从时间上看,前脚丰图汇烝认缴碧水科技新增注册资本,后脚碧水科技就中标了首创环保2020-2021年度常用仪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问询回复显示,碧水科技2020年8月参加首创环保的集采招标并中标,开始与首创环保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合作,2021年6月与水星环境签署正式供货合同。

子公司财务数据现矛盾,坏账准备或不充分

南宁市鹏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鹏盛)是碧水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无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招股书显示,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南宁鹏盛的总资产分别为1992.41万元和1914.1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725.09万元和865.45万元。据此计算,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南宁鹏盛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267.32万元和1048.68万元。

而审计报告显示,在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母公司对南宁鹏盛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626.83万元和1542.08万元,这意味着,对于南宁鹏盛来说,对母公司的应付账款分别为1626.83万元和1542.08万元。但根据招股书披露,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南宁鹏盛的负债总额分别只有1267.32万元和1048.68万元。母公司对南宁鹏盛的应收账款超过南宁鹏盛的负债总额,理论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毕节市某局是碧兴科技2020年第三大客户,属于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但该客户的回款情况不甚良好。招股书显示,2020年末至2022年6月末,毕节市公安局均为应收账款第一名,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85.60万元、1692.60万元、1692.60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89.28万元、169.26万元、169.26万元。

问询回复显示,该客户应收账款逾期的原因是财政预算资金较为紧张,2020年以后至问询回复出具日无任何回款。另外,根据(2020)黔05民初115号法律文书,碧水科技因合同纠纷起诉该客户,后以达成和解为由撤回起诉,该诉讼很可能也与应收账款逾期有关。在财政预算资金紧张的背景下,结合长期以来没有任何回款的事实,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否已经出现了难以收回的迹象?然而,碧水科技没有对该笔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仅按账龄计提了169.26万元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