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分享
分享好资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等有关规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委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战略配售投资者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注4:最终认购股数待2022年12月15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发行人董事会对上述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项的审议参见“一、(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