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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续被动减持计划 预披露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古少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5,91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663%)的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贤投资”)因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形,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3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宝贤投资、古少波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宝贤投资基于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决定调整被动减持安排,提前终止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对后续被动减持计划进行预披露;同时因宝贤投资被动减持及其一致行动人古少波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由于个人原因存在非交易过户股份变动情形,导致合计持股变动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宝贤投资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相关情况

(一)减持计划及其进展的披露情况

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宝贤投资因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形,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38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时间过半暨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宝贤投资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且被动减持变动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2022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注:(1)以上减持价格区间为3.73元/股-5.20元/股;

(2)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累计变动情况:自2022年11月1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2年12月7日,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42,353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7283%,系宝贤投资执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及一致行动人古少波先生非交易过户股份变动所致。

(三)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四)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况

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宝贤投资出具的告知函,宝贤投资基于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决定调整被动减持安排,提前终止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对后续被动减持计划进行预披露。

(五)其他说明

1、宝贤投资本次被动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宝贤投资本次被动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宝贤投资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宝贤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5,91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663%),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74,385,945股(占公司总股本4.9059%),累计被质押61,6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652%);

截至本公告日,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52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9.9273%),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135,719,603股(占公司总股本8.9510%),累计被质押122,971,858股(占公司总股本8.1103%)。

5、截至本公告日,宝贤投资已终止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

二、宝贤投资后续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后续被动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宝贤投资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8274号),法院裁定对宝贤投资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381%)进行变价执行以清偿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日、2022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截至2022年12月7日,以上变价清偿事项已执行29,6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3%,剩余10,3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18%。因此,持有公司股份85,91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663%)的股东宝贤投资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338,2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后续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2、被动减持原因: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

3、被动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

4、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0,338,2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818%;

5、被动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7、被动减持价格:根据被动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宝贤投资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被动减持事项亦未违反宝贤投资此前已作出的其他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宝贤投资本次被动减持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和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减持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2、宝贤投资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宝贤投资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宝贤投资跟进被动减持进展,要求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其他说明:

1、2021年12月31日,古少波先生持有公司4,347,555股(占公司总股本0.2867%);2022年12月5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古少波先生因个人原因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296,455股(占公司总股本0.2834%)出现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前,古少波先生持有公司4,347,555股(占公司总股本0.2867%),非交易过户后,古少波先生持有公司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4%);2021年12月31日至非交易过户前,古少波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截止本公告日,古少波先生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其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未违反古少波先生此前已作出的其他相关承诺;

3、古少波先生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古少波先生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涉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4、古少波先生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宝贤投资、古少波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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