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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致权益变动累计超过3%暨解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45,872,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89%;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37,113,82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5.6845%,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97%。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实施了自主换股,以及广汇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19年11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签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093号)(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5.2亿元,于2022年2月1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2月14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4亿元,于2022年3月2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10.2亿元,于2022年4月21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

(二)实施换股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其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于2022年11月11日至12月1日期间实施了自主换股,且换股对应股份已自动解除质押。

本次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合计39,26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80%。换股实施后,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共计216,912,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37%。

(三)换股后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45,872,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89%。

二、本次解质押股份情况

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及广汇集团对部分所持股份实施了质押、解除质押等业务,汇总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22年8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签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472号)(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拟发行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广汇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质押专户“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广汇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时,合计所换股份39,263,157股已自动解除质押。

2、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

广汇集团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数量合计239,263,15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1993%,占公司总股本的3.6441%。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37,113,82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5.6845%,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97%。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83,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381%,占公司总股本的1.2641%,对应融资余额为150,00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33,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695%,占公司总股本的2.0257%,对应融资余额为725,000,000元。

(二)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工作。

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未来若有变动,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2022年11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69%;最高成交价为1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09,890,786.5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于2022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于2022年9月6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等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67、068、069、070、071、072、073、080及092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5,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73%;最高成交价为1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59,940,997.3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69%;最高成交价为1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09,890,786.5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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