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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广发证券将自2022年12月0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2月0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广发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广发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广发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广发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证券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广发证券网址:http://www.gf.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1日

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交运ETF;交易代码:159662。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6元。上市首日本基金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17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0.56%,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国信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国信证券将自2022年12月0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2月0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国信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国信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国信证券客服电话:95536

国信证券网址:www.guosen.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1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中信建投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信建投将自2022年12月0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2月0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信建投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中信建投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信建投客服电话:4008888108

中信建投网址:www.csc108.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1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第一创业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第一创业”)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第一创业将自2022年12月0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2月0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第一创业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第一创业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第一创业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第一创业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第一创业的相关规定。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第一创业客服电话:95358

第一创业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1日

关于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1日,截至2022年11月29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A:013198;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C:01319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1日,截至2022年11月29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2年12月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券商为场内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01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交运ETF,基金代码:15966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包括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和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两种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不一定完全相同,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1日

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

2、本基金自2022年12月13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

本基金自2022年12月13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对于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仅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A类或C类份额收取0.5%赎回费(但对持续持有期间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的A类或C类份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除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与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天)

(1)南方宣利A的转换说明:

(2)南方宣利C的转换说明:

二、南方宣利A与南方宣利C之间的转换: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万份南方宣利A,持有满一年后在开放期转为南方价值A,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赎回费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00元

补差费=(11,680.00-0.00)/(1+1.0%)×1.0%=115.64元

转换费用=0.00+115.64=115.64元

转入金额=11,680.00-115.64=11,564.36元

转入份额=11,564.36/1.285=8,999.50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以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为准;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 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7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