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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故受伤 事故救助基金为他垫付10万元医药费渡难关

莒南交警大队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保障困难群众生命财产为落脚点,齐心协力,履职尽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事业,维持健康发展及交通事故救援救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2年09月08日14时许,李某某骑行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莒南县西五路龙泉花园路段时,与吴某某(残疾人)骑行的号牌为临沂0*****1号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致使吴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吴某某受伤严重,被送往莒南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因伤势过重转至山东省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进行抢救。

事故发生后,莒南交警在办案中了解到,吴某某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治疗费用,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社会救助基金管协调理人员沟通,及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垫付通知书并第一时间协调山东省立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由医院先行救治,后由救助基金垫付。经过多方努力,10万元的救助基金垫付拨款到位,解决了吴某某一家的燃眉之急,使其在医院得到及时救治。

办案民警主动作为,及时救助,为伤者赢得了最佳抢救时机。充分展现了救助基金民警考前一部,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同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通讯员:鲁伟 鲁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