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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88,场内简称:港股通10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11月23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2年11月3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11月25日起开放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A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已于2012年10月9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已于2018年2月9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开放转换转出业务将另行公告。

2.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每个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转入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转换转入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的价格。

3.日常转换转入业务

3.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上述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当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转出或转入基金时,若对方基金申购费率为非固定金额,则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0.02%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4%;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4%;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1%;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4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4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4)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其他投资者)持有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假设转出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转入基金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1%,申购补差费率为0.4%。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500=15,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5,000.00×0.1%=1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5,000.00-15.00)×0.4%÷(1+0.4%)=59.7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5.00+59.70=74.7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5,000.00-74.70=14,925.3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4,925.30÷1.1000=13,568.45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放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其它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转入的情形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暂停申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转换转入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5.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转换转入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转换转入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转入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转换转入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转换转入申请。转换转入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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