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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上午9:15至2022年12月7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812085

邮编:350003 联系人:郭建生、杨秀芬

电子邮箱:info@nhd.com.cn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4”,投票简称为“华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

注: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2-10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支持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相关业务追加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实际担保敞口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担保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计划如下:

2、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8号楼1单元13层1601室195

法定代表人:曾海慧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敞口金额最终以双方签订为准。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系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89%。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担保)为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2-10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11:3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专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相关业务追加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实际担保敞口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担保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上述议案1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2-102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11: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相关业务追加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实际担保敞口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担保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系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1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5)。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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