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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磅发布!个人养老金投基金,迎来大利好!四大变化看新政

酝酿已久的公募重磅业务终于落地。

11月4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上述新规是在个人养老金业务完成顶层设计后,在公募基金领域出台的重要配套政策,突出强调了公募基金要适配“养老”属性、助力个人养老,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迈入全新的历史阶段。

前期,证监会已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暂行规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同,并反馈了部分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证监会发布《暂行规定》

2022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明确参加人可使用个人养老金自主投资符合规定的公募基金、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对表示,当前,加快发展个人养老金也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助力。作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政策文件,一系列重要监管文件的发布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发展奠定了实质性的政策基石,是我国养老金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证监会制定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也于11月4日正式发布实施,明确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等具体规定。上述制度的发布标志着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正式落地施行。

《暂行规定》按照《意见》要求,对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各类市场机构及其展业行为予以明确规范。主要规定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基金行业平台职责定位;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作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作出规定。

据悉,《暂行规定》共7章35条,主要包括:

一是参与机构主体运作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须配备专业团队、针对性 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资金闭环运行、资产安全独立,落实长期考核、长期评价要求。压实各机构在各业务环节的职责。

例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者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二是稳慎确定参与机构及产品。基金产品方面,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优先纳入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后续及时总结经验,适时逐步纳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其他基金。基金销售机构方面,为确保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的长期连续性和安全稳定性,对基金销售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此外,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顾问的管理规范由证监会另行制定,相关规范出台前,暂不允许开展相关业务。

《暂行规定》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且基金管理人具备《运作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产品类型包括:

(一)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二)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发布。

三是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升业务便利性。强化投资者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风险揭示,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顺畅投资者信息查询、投诉的渠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服务专区,一体化提供业务咨询、产品申赎、信息查询等服务,提升业务参与便利度。

四是落实行业平台管理,加强与相关部委的监管协调。证监会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运营基金行业平台,按要求做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相关市场机构的系统对接与数据交互,并遵守数据保密等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行业平台做好系统对接和数据交互,按时保质报送数据。此外,在监管安排方面,明确证监会对相关市场机构的展业行为实施 监管,并与相关部委加强监管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中国结算、基金业协会、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稳妥推进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落地,更好服务于居民养老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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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养老目标基金共188只,总规模944亿元,持有人户数超过293万户。截至2022年9月底,成立满三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6.42%。数据显示,《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行业机构更加积极布局养老目标基金,证监会新注册此类产品49只,最新一周达15只。

《规定》出炉,公募基金火速进行了解读。建信基金表示,养老FOF产品较强的资产配置优势,以及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的产品类型设置,能够更具针对性地匹配投资者的养老目标。

华夏基金表示,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新时代,公募基金要继续坚守前行,携手推动养老金事业高质量发展。首先,进一步发挥专业机构在个人养老金的作用,推动产品创新,在投资范围与类型、定投与分红机制等方面优化产品设计;其次,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发挥权益投研优势,助力个人养老金实现长期保值增值;再次,加强养老金融投教的系统规划,在践行投资者教育过程中更加注重增强个人养老投资理财意识,不断探索服务个人养老金参与者的有效路径。

易方达基金养老 FOF 基金经理汪玲表示,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利于帮助老百姓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长期以来,公募基金行业在服务各类养老金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养老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国泰基金指出,未来投资者会逐渐接受有一个正规、唯一、安全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这个账户里进行理财、定投。各类养老产品和相关机构各有优势,公募基金产品权益占比较高,适合长期投资和定投,且已培养出了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和相应口碑,因此公募基金有望在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品类中(尤其是针对退休日期较远的年轻人)起到较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