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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接B670版)

注:2021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2年1-9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关联关系:潍坊森达美为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黄韵涛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甘毅担任董事的企业。

4、潍坊森达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为支持潍坊森达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或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潍坊森达美提供不超过8,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偿还债权人提供的借款,资助期限自首笔借款到账日起不超过1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40%(含本数)。

本次财务资助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关联交易的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

潍坊森达美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拥有土地、岸线、码头及储罐等优质资产;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黄韵涛担任潍坊森达美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甘毅担任潍坊森达美董事,公司对其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可及时了解,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实施后,潍坊森达美其他股东森达美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向潍坊森达美提供的借款金额占所有股东及其关联方向潍坊森达美提供的借款总额比例未低于该股东的出资比例,且借款条件与本次财务资助条件等同。本次公司向潍坊森达美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潍坊森达美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其偿还债权人借款,调整债权人结构。公司及/或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潍坊森达美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将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逾期的数量以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8,928.07万元(含人民币14,306.00万元、美元942.00万元,适用汇率“1美元=人民币7.02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29%。财务资助余额的形成系因海外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潍坊森达美之间的存续借款以及本次公司及/或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潍坊森达美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今年年初至本年度9月末,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向关联方潍坊森达美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60.76万元。

六、本次财务资助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潍坊森达美偿还其债权人借款,调整其债权人结构。潍坊森达美拥有土地、岸线、码头及储罐等优质资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及/或下属控股子公司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将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公司及/或下属控股子公司为潍坊森达美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偿还其债权人借款,调整其债权人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为潍坊森达美提供财务资助,帮助其偿还债权人借款,调整债权人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为潍坊森达美提供财务资助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为潍坊森达美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1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5、投资品种:公司投资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直接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明确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等)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文件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情况的预计,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进行投资理财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维持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1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

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名。

致同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度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虹,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志成,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参考,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定价。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致同的业务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介绍。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2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章程》(2022年10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10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10月)等。

提案3、4、5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1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2年11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2年11月8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