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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设立锂电产业发展基金 企业上市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央广网南昌10月12日消息(记者邓玉玲)10月11日,江西举行《关于做优做强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和平,江西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辛清华,宜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俊,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章喜出席会议,并介绍《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和回答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盛杨泳 摄)

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江西先后引进宁德时代、国轩高科、吉利科技、欣旺达、蜂巢能源、比亚迪等一批锂电行业头部企业投资超百亿项目落户江西,今年1—8月锂电新能源产业增速达到116.4%。为进一步加快全省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10月10日,江西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做优做强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共10条,主要着眼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

着眼于重大项目的招引。对投资规模达10亿元以上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锂电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着眼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对于锂电池关键材料、高性能动力型、储能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通过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以股权质押等方式择优给予1000万-2000万元支持。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列入江西省推广应用范围的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锂电企业按不低于保单费用60%的比例实施保险补偿,单个企业获批的保险补偿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着眼于加大投融资扶持力度。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锂电企业,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含借壳上市)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每家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的,按照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产业基金支持方面,设立不少于50亿元的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和引进一批具有带动性、支撑性和引领性的锂电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着眼于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在项目能耗需求保障方面,对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锂盐、锂电池正极、负极材料、电解质、锂离子电池制造、含锂矿高效采选及尾矿综合利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重大项目,在能耗需求上予以倾斜支持。在绿电绿证交易支持方面,指导和帮助企业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购买绿色电力和绿证,支持锂电企业“走出去”开拓欧美市场。

着眼于统筹推进产业健康发展。设立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建立锂电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竞争优势,合理布局锂电产业,防止“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出现新的产能过剩。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盛杨泳 摄)

据了解,一直以来,宜春高度重视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早在2008年,就提出了打造“亚洲锂都”的目标。这两年抢抓“双碳”机遇,把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宜春市全市首位产业来抓,形成井喷之势,主营业务收入由2020年的250亿元提升到2021年的465亿元,接近翻番,今年有望突破1000亿元。7月份《中国锂电产业特色城市十强研究报告(2022年)》重磅发布,宜春以综合得分第四的成绩上榜,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未来已来、将至已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