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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抵扣个税优惠公布,机构称每年可节税540元

周二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会议要求,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分析师表示,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将加快个人养老金推出进程,缓解养老保障压力。

“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的政策优惠,将会对居民参与个人养老保险形成鼓励效应,从而有助于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在一份研究报告中称。

他指出,长时间以来,个人养老金面临的一大难题是税收优惠不够。根据2018年财政部等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投保缴费税前扣除限额按月收入的6%和1000元(或年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确定,领取收入实际税负为7.5%。“实际上,7.5%的税率高于不少中低收入者所应承担的个税税率,如果参保,不仅不能享受到税收递延的节税效果,反而增加了税收负担。”

“此次国常会则将税前扣除额统一为12000元,更重要的,将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即采用个税最低税率水平,大幅降低了税收负担。”温彬说。

根据国泰君安证券的测算,将个人养老金领取时的税负由7.5%降低至3%,边际上每年可以为居民进一步节税540元,有利于提升居民对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意愿。

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主要以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为主,以企业(职业)年金为代表的第二支柱发展有限且存在严重不均衡的现象,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贡献微乎其微。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责任发展白皮书》,截至2020年末,第一支柱规模近8.27万亿元,占比69.3%;第二支柱规模近3.54 万亿元,占比29.7%,第三支柱规模近1310亿元,占比仅1.1%。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14.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司司长王海东9月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预计“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20%,中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在老龄化趋势下,发展个人养老金的要求日益迫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记者 樊旭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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