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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高考作弊,一男子被判刑三年

鲁法案例【2022】402

一名少年拿着示意图来到一处地方,警惕地环顾四周,发现没人后,开始挖着什么东西......这不是寻宝电影的片段,而是买了作弊设备的考生在按照售卖人给的提示来取货。

然而,大费周章的作弊计划依旧逃不过法网恢恢,十年寒窗因为作弊一切成空,组织作弊者也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基本案情

宗某曾是一家体育培训机构的监事,日常主要开展校外体育培训。今年3月,正在带队训练的宗某,在与一学生闲聊时,了解到有一位“老师”能“操作”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经受不住非法利益的诱惑,他主动拨通了这位“老师”的电话,“老师”告诉宗某,他有能“保证考生过文化课分数线”的专业设备,让宗某给他帮忙,成功介绍一个学生可得5千块钱好处费。

宗某通过李某、范某(均另案处理),联系到了高某、唐某等9名考生,正因文化课较差而发愁考试的考生,欣闻可助其提高成绩,便按照16000元/4科的价格,购买宗某提供的考试作弊服务。

4月中旬,宗某按照上线“老师”的电话遥控指挥,在秘密约定地点取走30套作弊设备后,将信号发射器安装在考点附近一小区楼顶,并将接收器埋藏在考点东南角花池内,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向考生讲解了作弊设备操作使用方法。考生根据宗某提供的示意图,陆续来到埋藏地点取走了作弊设备——一块“橡皮擦”。

虽然这作弊设备看起来并不起眼,可考试时,组织作弊团伙借助手机或者电脑与信号发射器连接后,便能将试题答案通过信号发射器,发送到作弊考生所使用橡皮式接收器上。拿到接收器的高某等人,既兴奋又紧张。

4月16日,在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中,有2名考生将作弊设备带入考场,考生高某在使用作弊设备时,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并收缴,宗某闻讯后连夜逃回老家躲藏。6月初,宗某在其住处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当场查扣作弊设备22个、信号发射器1台。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宗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法官说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根据刑法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等,且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考试中作弊的,属于情节严重。

本案中,体育单招文化考试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告人宗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且情节严重,违反了国家考试制度,严重侵害了广大考生的正当利益,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在此,也提醒广大考生要以案为鉴,遵纪守法,诚信应考,切勿因小失大,自毁前程。

转自:临沭法院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