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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第一股”燕之屋IPO上会:深陷商标诉讼泥潭 质疑声频现或成潜在冲击

节前IPO迎来上会潮。

据统计,本周(9月19日至9月23日)共有多达19家拟IPO企业上会,其中沪深主板、创业板、北交所分别各有4家、8家和7家。

其中将于9月22日上会发审委的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燕之屋”)因头顶“燕窝第一股”光环而饱受市场关注。

此番IPO,燕之屋计划发行不超过2890万股、募集10.19亿元,投向“生态产业园”、“燕之屋研发中心升级”、“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等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燕之屋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稳定。2019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51亿元、12.99亿元和14.99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79亿元、1.20亿元和1.67亿元。

在涉及的各类燕窝产品中,碗燕、鲜炖燕窝是燕之屋的主要收入来源,二者2021年合计创收11.05亿元,占比超过7成。

不过,燕之屋目前也饱受品牌“被冒用”风险。为维护品牌声誉,仅2020年已起诉不少于3家企业,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与此同时,由于燕窝的众多研究仍停留在实验环节,有关其实际功效的质疑也是以燕之屋为代表的燕窝行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

悬而未决的“功效争议”

近年来伴随着消费市场对于滋补食材的重视,宣称具有“美容美颜”、“补肺润肺”等功能的燕窝产品备受热捧。

燕之屋无疑成为这一背景下的受益者,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99亿元,较2019年增长达57.62%。

作为依托标准化模式生产的拳头产品,“常温即食碗燕”2021年为燕之屋带来收入达6.82亿元,占比达45.56%;而被认为具有“新鲜、营养价值更高”等特点的鲜炖燕窝,也在燕之屋的收入结构中占比则在逐年上升,其2021的收入达4.24亿元,占当期收入的比重为28.21%,所占比重已是2019年的2.52倍。

作为定位较为高端的食品种类,燕窝产品的单价并不低。

2021年燕之屋的碗燕和鲜炖燕窝销售均价分别为165.54元/瓶、52.07元/瓶。

但其中实际的“含燕窝量”却相对有限。据燕之屋工作人员介绍,一瓶净重138g的碗燕产品中的燕窝含量不低于3.7g。

据燕之屋披露,2021年用于生产碗燕的燕窝原材料采购均价仅为10.77元/克。

这意味着,一瓶净重138g的碗燕的燕窝原材料成本不到40元,而其电商平台的终端售价却高达288元/瓶。

这正是燕之窝的高毛利率来源,2021年碗燕毛利率达59.64%,同期综合毛利率也高达48.68%。

尽管毛利率较高,但燕之屋的同期净利率却只有11.46%。

逐年攀升的销售费用对其利润的侵蚀不容小觑,燕之屋2019年至2021年的销售费用合计高达10.16亿元,占总收入比重近3成。

有分析人士指出,燕窝赛道的门槛并不高,加大广告的投入将燕窝塑造成为高端营养品赚取高定价收入成为了该行业的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燕窝产品实际功效的有关质疑,一直困扰着以燕之屋为代表的燕窝企业。

丁香医生创始人李天天曾在2019年公开表示:“有买燕窝、阿胶、花胶的钱,买鸡蛋吃效果会更好。”

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患有乳腺增生等疾病的女性数量增多,燕窝是否适合女性食用的问题饱受各方热议。

例如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吴卫东曾在互联网平台回复患者“乳腺增生是否可以吃燕窝”时指出:“燕窝中含有一定激素,所以不能过多服用。平时可以多吃蔬菜水果等食物。”

但也有医生指出:“乳腺增生患者可食用燕窝,燕窝主要成分是水溶性蛋白质、碳水化合物以及钙、磷、铁、钠等微量元素,不包含雌激素成分,不会引起女性内分泌紊乱。”

而有关燕窝有关“抗衰老”等功能的“传说”则仍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其实际的营养价值究竟如何,也有待时间的验证,这或也将成为燕之屋经营风险的潜在冲击。

深陷商标诉讼

一边是功效争议,另一边是燕窝赛道的愈发拥挤。

例如后起之秀“小仙炖”正逐渐占领“鲜炖燕窝”的市场。据欧睿国际数据显示,小仙炖自2017年至2020年连续蝉联“鲜炖燕窝”全国销量第一的宝座;而同仁堂(600085.SH)、东阿阿胶(000423.SZ)、片仔癀(600436.SH)等老牌药企也在入局燕窝市场,不过与燕之屋相比,这些药企自主加工燕窝的能力较弱,还在依靠代工厂的生产。

不仅如此,燕之窝本身也面临着诸多与同行业企业的商标纠纷问题。

招股书显示,燕之屋目前尚有一起未决诉讼——其与东阿阿胶等企业的燕窝代工厂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燕之初”)的商标争议审理仍未完结,目前这场诉讼历时已超过5年。

该起纠纷发端于2017年,燕之屋针对“燕之初”与其品牌存在相似等事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燕之初”商标无效的请求,彼时燕之屋该申请获得了支持。但燕之初于2020年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裁定,这一又要求得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

但燕之屋并不服从这一判决,其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并指出:“燕之初公司与燕之屋公司同处厦门市,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已对引证商标(燕之初)造成实际影响。”

但燕之屋的二审结果仍是败诉而归,其又向最高法院就该事项向燕之初提起诉讼。截至2022年5月,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这场况日持久的诉讼结果究竟将如何演绎,而这是否将对其业绩造成潜在的冲击也受到市场的关注。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曾有部分用户在社交平台上询问燕之屋、燕之初是否为同一家企业,并指出这两个品牌容易被混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商标诉讼只是燕之屋诸多与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权潜在纠纷的“冰山一角”。

例如第三方购物平台上也有众多与“燕之屋”带有相似名字的燕窝企业,包括“燕之王”、“懿之燕”等。

另据信风(ID:TradeWind01)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0年期间,燕之屋与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的相关诉讼已发生了不少于7起,期间有不少于10家公司被燕之屋推上被告席,最终结果多以燕之屋一方撤诉而结束。

面对层出不穷的“相似品牌”,燕之屋的品牌形象、竞争环境是否也会受到不利冲击,或许需要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