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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7.48亿 股价涨1.62%

北京11月7日讯昨日晚间,珠江股份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今日,珠江股份股价收报3.77元,涨幅1.62%。

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763.16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9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6,038,216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持有公司31.1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珠实集团持股比例将会上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珠江股份表示,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程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

珠江股份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珠江股份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珠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同比下降5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7.73万元。

今年前三季度,珠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8.15亿元,同比增长7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8.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40.0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10.27万元。

珠江股份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7.48亿 股价涨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