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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专家:聚焦地区特点探索节水路径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水安全的必然选择。

为推动我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对全面推进各领域节水、深入推进全流程节水进行了系统部署,对新发展阶段我国节水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表示,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二是落实全面节约战略的重要抓手;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王凯认为,《意见》明确因地制宜,聚焦地区特点探索节水路径。一是注重缺水地区和重点地区。《意见》不仅重视节水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时注重重点突破。《意见》指出,在黄河流域、严重缺水地区逐步推行高耗水工业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在农业节水方面,对干旱地区的农业、牧业、养殖业适配技术和工艺提供了技术指引;在工业节水方面,对水资源超载地区、缺水地区的产业方向、节水设施的建设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生态景观节水方面,强调黄河流域严控新建亲水公园,对缺水地区住宅小区等内部景观用水水源提出了明确限制。

二是注重用水大户和重点行业。节水工作不仅要全面覆盖,更要把用水大户、重点用水企业节水等作为重要抓手,精准施策。《意见》强调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推动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实施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使用地下水。

三是注重典型示范和标杆引领。在工业节水领域,《意见》指出要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在城镇节水领域,提出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公共机构用水计量信息化水平;在再生水循环回用方面,提出要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发挥试点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水务院院长、厦门分院院长龚道孝认为,《意见》提出要围绕重点领域持续实施重点科技专项,推进技术产业化。进一步完善监测计量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水业务中的应用,推进水资源管理向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转变。

龚道孝还表示,在开展用水权交易,发展节水服务方面。《意见》明确了推进水效标识建设、推动水权交易、推广合同节水等节水市场创新机制。对提高节水市场活力、规范市场行为、支持产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

此外,龚道孝还强调,《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提出了农业、工业、城镇、生态景观等各领域节水的重点举措,明确了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发展节水产业的重点方向,强调了健全标准计量体系、完善政策机制等重点措施,全面系统、精准发力、理念创新、指导性强,将有力推动我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向纵深发展。建议各地区各部门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有效狠抓落实,以节水促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