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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处罚的7家企业和3名个人 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283万元人民币

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案例,涉及近年来国家外汇局处罚的7家企业和3名个人,涉案金额最高达711.6万美元,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283万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违规案例通报工作。本次通报10起企业和个人逃汇案例,旨在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依法合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提示非法渠道风险,共同维护良好的外汇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

均为资金违规流出案例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通报的这10起案例均为资金违规流出案例。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10起逃汇案例中7起涉及企业,3起涉及个人。7起企业逃汇案例中有6起涉及通过虚构贸易背景方式进行,还有1起是利用多人便利化购付汇额度,以欺骗手段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个案最高罚款金额283万元人民币;3起个人通过分拆等方式逃汇,个人最高罚款34.9万元人民币。

比如,在宁波利时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中,2017年3月,该公司以虚假单证办理转口贸易付汇,金额合计711.6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83万元人民币。

在刘某逃汇案中,2020年1月至7月,刘某利用20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99.3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4.9万元人民币。

精准高效打击违法违规活动

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局在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始终保持对虚假、欺骗性交易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加大对虚假贸易收付和投融资执法检查力度。

在2023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中,国家外汇局也强调,2023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包括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加快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真实性管理机制。加强非现场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谈及下一步工作,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情况,持续关注重点渠道、重点主体和重点业务,统筹发挥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作用,精准高效打击违法违规活动。

二是加大对外汇违规案件的检查力度,严肃惩处分拆购付汇、地下钱庄等虚假、欺骗性交易,同时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履行展业职责,严把审核关。

三是做好政策宣讲服务工作,深入市场了解用汇需求,详细讲解外汇便利化政策,切实解决企业、个人用汇疑难问题,不断提高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