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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募投变动收监管工作函 2021上市两募资共53亿

北京6月15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珠海冠宇募投变动收监管工作函 2021上市两募资共53亿

2023年6月12日,珠海冠宇发布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40,230万元,建设期2年。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达产年将形成11,150万只手机类和穿戴类锂电池封装的生产服务能力,提高公司封装自供比例。

珠海冠宇募投变动收监管工作函 2021上市两募资共53亿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已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740.4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15,529.54万元。

珠海冠宇募投变动收监管工作函 2021上市两募资共53亿

珠海冠宇表示,公司于2020年度规划“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时,拟通过加大对电芯封装业务的投资力度,扩大锂电池封装业务的服务规模,依托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多年积累的广泛而强大的客户基础、夯实的专业人才储备等优势,深挖客户封装需求,实现对下游客户的一体化服务,扩大主营业务的客户群,保障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快速发展。

当时,公司锂电池电芯封装业务产能主要集中于珠海市金湾区租赁的厂房内,由于该场地空间有限,无法同时满足未来公司消费类、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封装业务扩产的需要。公司规划建设“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主要为解决新增消费类锂电池电芯封装业务需要,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和客户配套业务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动态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和产能规划布局。

一方面,随着公司动力及储能类业务的发展,公司在浙江、重庆等地区新增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封装业务产能布局,有效缓解了珠海市金湾区封装生产基地的扩产压力,公司目前的封装业务产能基本能满足现有业务发展需要。

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消费类客户封装配套业务需求的调整,现有消费类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距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较远。如果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投产后将不利于生产物料周转,增加人力成本、物流成本和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效率。

鉴于此,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约化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

珠海冠宇称,“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项目实施主体拟将前期已使用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后续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珠海冠宇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15571.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3.88%,发行价格为14.43元/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宗坤、王大为。

珠海冠宇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4亿元。珠海冠宇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1.45亿元。珠海冠宇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2.49亿元,分别用于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珠海冠宇发行费用合计1.43亿元,其中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1.17亿元。

2022年11月15日,珠海冠宇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89,043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904.30万元。公司308,904.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04.3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