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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3方面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

“由于基础条件、发展状况不平衡等影响,各地落实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的成效有差异,部分地方仍然存在‘办事繁、问询难、多头跑、来回跑’等现象。”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将从3方面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

袁达指出,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

一是加快补齐短板。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条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加快健全配套政策,出台改革任务清单,着力破解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

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更好发挥长三角三省一市比较优势,进一步带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建设。

三是加强地区协同。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经验的梳理总结和复制推广,鼓励各地区互学互鉴推出原创性改革举措,营造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袁达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

一是促进薄弱区域加快改革步伐。指导和督促营商环境改革相对滞后地区落实落细《条例》,聚焦经营主体集中反映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快改革步伐,探索差异化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打通改革落地见效“最后一米”。

二是支持重点区域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继续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点带面、提质扩面,引领带动各地对标先进加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争创细分领域标杆。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设更多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形成百舸争流的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