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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召开黄河保护法实施工作推进会

科技日报记者 何亮

4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黄河保护法实施工作推进会。陕西高院设主会场,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陕西省全省法院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会议指出,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各级法院凝心聚力,合力破难,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主要力量。此外,各级法院强化审判执行、不断开拓创新,加强区域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坚持积极作为、彰显审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成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有力抓手、力量源泉、重要保障和重要法宝。

会议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是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为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求的实际行动,必须坚决落实;是全面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开展“三个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必须扎实推进;是贯彻落实全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的重要内容,必须强力开展;是回应群众关切、增进群众福祉的重大工程,必须全力抓好。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河保护法精神要旨。会议指出,要全面学习领会黄河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努力强化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黄河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旨在系统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为人民谋福祉;实行最严格法律责任,生动践行最严法治观;贯彻落实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陕西高院党组要求,全面提升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要以“五位一体”专门化建设为抓手,打造特色审判体系;要以建好两个机制为重点,增强环资审执实效;要以审好三类案件为依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要以突出四个重点为支撑,铸造绿色司法屏障;要以发挥五个功能为关键,巩固多元共治格局;要以采取六种方法为手段,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会上,陕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喜进行了会议总结,对各中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