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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洋健康拟定增募资不超2.75亿元 近3年均亏损

北京4月11日讯 今日,澳洋健康收报3.69元,跌幅0.27%。

昨晚,澳洋健康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500万元,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澳洋顺康骨科二级专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澳洋医药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澳洋健康拟定增募资不超2.75亿元 近3年均亏损

澳洋健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971.97万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澳洋健康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相关法律、法规对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认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将针对构成关联交易的认购对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澳洋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澳洋健康30.74%的股份,为澳洋健康的控股股东。沈学如持有澳洋集团41.09%的股权,为澳洋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学如直接持有澳洋健康0.01%的股份,沈学如之女沈卿持有澳洋健康2.24%的股份,与沈学如为一致行动人,沈学如合计控制澳洋健康32.99%的股份,为澳洋健康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经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澳洋健康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澳洋健康实现营业收入20.21亿元,同比下滑3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8.98万元,,同比增长9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3.01万元,同比增长96.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0.29万元,同比下滑1.01%。

澳洋健康拟定增募资不超2.75亿元 近3年均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