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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庭宁波某分公司违反消防条例被罚 属华住集团旗下

北京3月27日讯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汉庭星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解放路分公司因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被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处罚。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58号3-8层的汉庭星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解放路分公司消控室无人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项,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给予汉庭星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解放路分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三仟元整的处罚。

经记者查询发现,汉庭星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CHINALODGINGHOLDINGSLIMITED全资子公司。

官网显示,华住集团,世界知名的酒店集团,创立于2005年。华住集团旗下经营31个酒店及公寓品牌,覆盖从豪华到经济型市场。在国内运营的品牌包括禧玥、花间堂、美仑国际、桔子水晶、漫心、美仑、美居、CitiGO欢阁、全季、桔子、汉庭、星程、宜必思、海友、你好、城家公寓、瑞贝庭公寓酒店。汉庭酒店创立于2005年,截至2022年12月,已遍布全国1000+城市,拥有3000+门店。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自动消防系统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并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汉庭宁波某分公司违反消防条例被罚 属华住集团旗下